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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EX  ›  HFX3389  ›  全部回复第 12 页 / 共 98 页
回复总数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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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月能买到商务专线...我觉得不太可能:D
241 天前
回复了 U97F3 创建的主题 Apple Apple 9 月 13 日 凌晨一点特别活动
@flytutu #15 但不会的,必会升级摄像头而且必大力宣传,iPhone 这类卖全球的设备不会照顾我们这类只扫 QR 码的人的
241 天前
回复了 lingyan190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求沉浸式翻译的代替品
@Lullaby001 #6 可能口诛笔伐的原因是“慷慨”二字
241 天前
回复了 lingyan190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求沉浸式翻译的代替品
慷慨的意思就是用免费套餐的都是“开发老爷”施舍给免费用户,是这个意思吧,没理解错的话。
老爷心善,见不得穷人.
243 天前
回复了 CNN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近视眼,请问蔡司镜片到底值不值得买?
值!
@bshu #18 搜了一下 DiscardVirtualMemory 最低受支持的客户端:Windows 8.1https://i.imgur.com/krir4IG.png
247 天前
回复了 Till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李跳跳收到腾讯的律师函,无限期停止更新
@lincanbin #318
何以见得?数据在哪?
我不知道你反对李跳跳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还是个人的立场上,我回复的已经够多了,不想再多说什么。
你如果同意律师函里的描述李跳跳的辅助用户点击行为跳过广告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同兜底条款,那么你是否认同贵司的“电脑管家”的“弹窗拦截”行为是否也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第十二条?
请你先以身作则,最起码把自己设备中的有关广告过滤或提供类似广告过滤的插件关掉或卸载,比如 AdBlock 、Ublock Origin ,最重要的是各种购物软件的营销短信。
247 天前
回复了 Till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李跳跳收到腾讯的律师函,无限期停止更新
@lincanbin #310
我觉得并没有破坏,相反还有助于 APP 的正常经营,相比于有开屏广告时增加了不少 APP 的使用时间,占据了更长的用户时间!
就像我用 QQ 音乐,即使跳过了开屏广告,想免费听 VIP 歌曲还是可以以看几十秒广告的形式换取 30~40 分钟的听 VIP 歌曲的时间,这才是广告的正确用法!
用户讨厌的不是广告而是类似摇一摇,芝麻小的跳过按钮的广告!
247 天前
回复了 Till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李跳跳收到腾讯的律师函,无限期停止更新
@lincanbin #307
前三条的用词都是“插入、强制、跳转、误导、欺骗、强迫、恶意”,然后第四条一个其他就可以囊括所有的用词?那有必要写 123 吗?写 1 然后 2 写其他就可以了
所以你很认同这样的兜底条款吗?
如果你认同,那你翻墙也一样违法了喔!
247 天前
回复了 Till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李跳跳收到腾讯的律师函,无限期停止更新
@archxm #296 捐赠在大众眼里看来是爱给不给,在法务法官眼里看来是盈利方式....
247 天前
回复了 Till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李跳跳收到腾讯的律师函,无限期停止更新
@lincanbin #290
哟吼,别洗了,你咋不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全部贴出来咧,我来帮你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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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
[很显然,李跳跳既没有阻止软件的正常启动,又没有强制跳转或者强迫用户选择,甚至没有阻止妨碍广告出现。只不过在广告出现的几秒内就将广告关闭了而已,而这个关闭广告的行为是经用户授权,且本就是用户的正当权利,其本质正如大小姐描述的 [让弟弟来按按钮] ,是一个合法的委托行为。]
By [知乎回答](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18872301/answer/3180405157)

而且看了上面的知乎回答也让我知道了,不仅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有《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第十条 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下列情形:
第十一条 不得以下列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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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说“跳过广告 = 妨碍企业经营”?你当《广告法》不是法吗?
第四十四条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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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很不理解了,本贴大部分人也应该很不理解你才对!
你电脑和手机里就没有类似 ublock origin 、adblock plus 、adguard home 的软件?
你电脑和手机里的 APP 就没有开过“广告过滤”功能?
别的先不说,你上班的公司开发的“电脑管家”一安装完毕就有推荐开启“弹窗自动拦截”功能哩,你要不要义愤填膺地去跟公司说一下公司的软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https://i.imgur.com/51NccP8.png
而且你公司的“电脑管家”可是“自动拦截”哦,不是像李跳跳那样的帮你点击跳过哦。
来支持一下:D
话说 YubiKey 这类东西如果坏了或丢了咋整....:D
247 天前
回复了 Till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李跳跳收到腾讯的律师函,无限期停止更新
@lincanbin #264
虽然我在看你的回复,但我觉得你并不中立!
我只说一点,广告的形式和内容要遵守基本法!
247 天前
回复了 Till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李跳跳收到腾讯的律师函,无限期停止更新
@nuomi196500 #260
不不不,你这举例不恰当,应该是某家灯具开关你加了一个进门自动亮、出门自动关的智能程序或者智能设备,然后厂家跳出来说不行。
其实我这举例也有些不恰当:D
247 天前
回复了 Till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李跳跳收到腾讯的律师函,无限期停止更新
@dianso #258
哈?
别脑补了可好?
即使有这种软件,那跟本帖有什么关系
247 天前
回复了 Till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李跳跳收到腾讯的律师函,无限期停止更新
@coffeesun #191 不过有一点,李跳跳没有进商店...早就被清退了,唯一的获取渠道是微信公众号更新版本,但现在也无限停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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