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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 完全同意。
上面很多说喷 lz 的是键盘侠,我就笑了。
很多事情大部分情况下可能不会造成什么危害,但为什么还会有这样那样的规定呢。人少的地方我闯红灯也没问题啊,反正也没撞到人,为什么要罚我呢
去网上搜搜也有不少小孩子被狗养成重伤甚至致命的例子,LZ 说的这些话明显就不认为不牵狗绳不是什么大事,想让大家把焦点放在那人的讹诈上。
从情感上来说那人有讹诈的性质(先按照 lz 说的内容来判断),有些人觉得这样不对,没什么事情就应该算了,有事了再另算。那情况来了,如果有一只狗把人咬死了,从情感上主人是不是得抵命啊?这时候估计狗主人又得说没这条法律啊,合着这时候又不用讲求对等了。
我妹妹小时候被咬过,六七岁的小孩子腿上那么深的牙印,我妈看了直掉眼泪,生怕是疯狗。照着我爸当时说法,我妹有什么三长两短,拼出性命也得讨回公道。
发这个帖子本身立场就有问题,你看到的是别人“讹诈”你一千块钱,难道更重要的不是你老老实实记住该怎么遛狗吗?
前几天广东那位被狗绳绊倒去世的老太太还不是深刻的教训吗?
那些口口声声说别人键盘侠的,你家人钥匙被狗吓着了或者被狗咬了,你什么心情啊。
还是郭德纲说的对,“那些不明白情况就劝你大度的人,一定要离他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