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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总数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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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都说到民众不信任政.府,怕政策说变就变。
其实漏了一点,退休前「不能提前支取」,这条规定反映了什么啊?说明政.府同样不信任民众啊。怕一哄而上把养老金提前支取完。美帝的 401k 是可以提前支取的,需要交 10%的惩罚金。
@corcre 对,你不会连一百块钱都没有吧( :doge ),这比直尺或 iPhone 更容易找到。
@lyusantu
啊,我之前试过非常准啊。
它第一步是根据你电脑屏幕的分辨率,猜测你电脑的物理尺寸。如果它猜的不对,需要手动告诉它。
因为我用的 macbook 打开的这个网站,所以它猜的很准。如果是台式机显示器,估计就有点难吧。
254 天前
回复了 yoohooz 创建的主题 分享创造 AI 识别乐高积木- 匹配 MOC 小程序
很有意思,切入点很好:只识别单个零件,不用识别整个积木。
一推三广(你开发的 becord ,你开发的面包多,你写的 2.9 元的付费内容),OP 在行啊。
264 天前
回复了 ldzhu1 创建的主题 奇思妙想 互联网一直缺失的功能——任意网页评论
@ldzhu1
关于第 2~4 条,我的意思是,一个普通的用户,只看「引力波」的官网,或者是那个 50s 的视频,会搞不清楚怎么用「引力波」来实现给网页评论的效果。他只有从官网上点击“下载”按钮,才能知道。
264 天前
回复了 ldzhu1 创建的主题 奇思妙想 互联网一直缺失的功能——任意网页评论
今天花了点时间看了一下,感觉很难受:
1. 官网是 B 站的视频,360p 的分辨率看着很难受,非会员不能看高分辨率视频。不能换一个更清晰的视频源吗?
2. 我想看看怎么给网页的某个元素添加评论,然后视频里面,好像给 Apple 的一个数字添加评论,速度太快,一闪而过,根本看不清楚。
3. 然后看官网,很凌乱,页面上分不清到底是网页本身,还是评论。也不知道怎么操作。
4. 看到最后也不知道怎么通过你们的网站给任意网页添加评论。
268 天前
回复了 xiaoqidev 创建的主题 分享创造 UGC 应用纯靠用户生产内容还是不行
@hamsterbase 👍 v 站大概平均是 100 个观看,会有 1 个回复。目前 v 站有 1300 万左右的回复,主题(创作)数是 100 万左右。前者是 100:1 ,后者很接近 10 比 1 。
269 天前
回复了 Till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李跳跳收到腾讯的律师函,无限期停止更新
@lincanbin
你举的例子是有版权法保护的。而广告模式只是约定俗成,特别是各个厂家自己定义的广告模式(时长、次数、触发模式),这些本身就应该放在市场里面去竞争。比如一个网站,上面有广告,你屏蔽了它,这算是你违约了吗? 比如优酷的网站,免费展示给你看,你屏蔽掉它的广告,违反合同约定了吗?而且也并没有触犯它的版权。

所以,广告盈利只是一种约定俗成,应该放在竞争的框架下。
269 天前
回复了 Till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李跳跳收到腾讯的律师函,无限期停止更新
@lincanbin
其实即使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看,法院的判决也是明显有问题的。看看法院怎么判的: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
优酷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普通用户在正常情况下通过优酷网观看视频,视频播放时均有数十秒的贴片广告和跳过广告按钮,点击该按钮可通过付费购买会员的方式享受观看视频免广告的服务。而在用户安装了涉案 App 并打开其广告屏蔽功能后,无需成为付费会员,即可免除广告观看优酷网上的相应内容。在此情况下,用户已无需再接受优酷公司设置的服务前提条件并做出相应的选择。
。。。
关于二被告提出的涉案屏蔽功能来源于第三方开源软件并由用户自主选择开启等抗辩,均不影响本院对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故本院对此亦不予采纳。
```

看这里面的逻辑:
1. 法律条文是,“通过影响用户选择等方式”
2. 法院的论据是,“用户已无需再接受优酷公司设置的服务前提条件并做出相应的选择。”
3. 被告的辩护是,“涉案屏蔽功能。。由用户自主选择开启”
用户是自己选择开启的屏蔽功能,那么相当于用户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然后法院判定 X 浏览器通过“剥夺了优酷为用户设定的 2 个选项”,影响了用户的选择方式。可是用户已经自己选择了屏蔽广告啊,简而言之,法院的意思是,优酷设定的是“服务前提条件”,用户必须无条件接受。请问用户签合同或协议了吗?


这条法律特意将「影响用户选择的方式」列出来,可以看出不正当竞争的涵义,主要在于用户的选择权。比如在产品到达用户之前或之后,搞小动作,搞掉竞争对手。可是不管是在 X 浏览器,还是在李跳跳事件里面,用户都是主动选择屏蔽的。这不就是自主竞争的意义吗?你让用户不满意,用户就搞掉你,哪怕是借助别的工具。不正当竞争体现在哪儿呢?


你说视频网站广告太多太长,体验太差,可以有别的竞争对手用其他盈利模式来竞争,导向好的结果,这是没错。
但是还有一种竞争就是,从用户那边入手,让用户主动选择是否屏蔽你这种广告模式,你用这种引起反感的模式不能盈利了,自然就会优化用户体验。这不也是一种竞争吗?

如果说第 1 种竞争是多个商家之间的博弈,第 2 种竞争就是用户和商家的博弈。缺一不可吧。
269 天前
回复了 zhangkui 创建的主题 分享发现 李跳跳无限期停止更新
@nuomi196500 #39
@xbchaonba #41 我在#24 楼和#34 楼已经详细说了 2 者为什么性质一样。说「本来就可以跳过」是站不住脚的。

@Jirajine #40
那个 @momo1pm 理解能力不怎么样,偏偏辩论不过就开始污蔑,不骂他骂谁。
另外,你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恶法。其实即使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看,法院的判决也是明显有问题的。看看法院怎么判的: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
优酷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普通用户在正常情况下通过优酷网观看视频,视频播放时均有数十秒的贴片广告和跳过广告按钮,点击该按钮可通过付费购买会员的方式享受观看视频免广告的服务。而在用户安装了涉案 App 并打开其广告屏蔽功能后,无需成为付费会员,即可免除广告观看优酷网上的相应内容。在此情况下,用户已无需再接受优酷公司设置的服务前提条件并做出相应的选择。
。。。
关于二被告提出的涉案屏蔽功能来源于第三方开源软件并由用户自主选择开启等抗辩,均不影响本院对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故本院对此亦不予采纳。
```

看这里面的逻辑:
1. 法律条文是,“通过影响用户选择等方式”
2. 法院的论据是,“用户已无需再接受优酷公司设置的服务前提条件并做出相应的选择。”
3. 被告的辩护是,“涉案屏蔽功能。。由用户自主选择开启”
用户是自己选择开启的屏蔽功能,那么相当于用户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然后法院判定 X 浏览器通过“剥夺了优酷为用户设定的 2 个选项”,影响了用户的选择方式。可是用户已经自己选择了屏蔽广告啊,简而言之,法院的意思是,优酷设定的是“服务前提条件”,用户必须无条件接受。请问用户签合同或协议了吗?
269 天前
回复了 zhangkui 创建的主题 分享发现 李跳跳无限期停止更新
@momo1pm 我看你啥都不缺,就是缺骂。好好说话跟我来这套。
269 天前
回复了 zhangkui 创建的主题 分享发现 李跳跳无限期停止更新
@momo1pm
你这不是废话吗?是自动跳过了广告,你到底懂不懂什么叫自动跳广告呢?跟你讲道理你说我是马甲,睁大你的钛金狗眼看看我的过往言论。另外谁跟视频网站签协议了,是你吗?你上优酷网站的时候,网站给你弹协议了吗?
269 天前
回复了 zhangkui 创建的主题 分享发现 李跳跳无限期停止更新
@xbchaonba
@momo1pm
我在前面 #24 楼说的很清楚了,用工具按一个按钮,或者跳过完整的广告,都是一样的。
1. 从手段上说,都是利用的工具!
2. 从效果上说,广告的展示都被破坏了!
3. 从利益上说,都是损害了广告方的收益!
这上面 3 点有怀疑吗?

那么广告方总是可以用「破坏了完整的软件」为理由。你自己认为,只是用工具代替人点击,跟人亲自点击是一样的,那么怎么反驳上面的 3 点?请说出具体的理由,不要总是车轱辘话来回说。

至于说 X 浏览器是「用技术手段破解跳过」,跟「工具代替人点击」,真的不一样吗?「破解」这个词看起来很可怕啊,可是网站有说不让破解吗,签协议了吗?网页是在我的本地啊,我当然是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啊,到底是谁跟网站签了个合同,非要看网站的广告才行呢?退一步讲,就说 X 浏览器是破解,那李跳跳就不算破解了,判断依据到底是啥呢?凭什么这么定义呢?
269 天前
回复了 zhangkui 创建的主题 分享发现 李跳跳无限期停止更新
@sillydaddy 上面「本质都是损害了广告方的利益」,「损害」忘打引号了。因为无论是李跳跳,还是 X 浏览器的行为,我都是支持的,我不认为这里适用什么「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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