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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ddd #11
“网上长本事了”这种阴阳怪气就免了吧,咱们就事论事。
我不是反对语言演变,词义确实会随使用而变化。但技术术语的精确性不是“咬文嚼字”,而是避免歧义和错误的基础。你自己都说了“秒懂那是三级域名”,这不正好说明你心里清楚正确定义是什么吗?那为什么还要替错误用法背书呢?
域名层级( second-level domain / third-level domain )是互联网基础设施里的标准定义,不是随便叫叫就行的。
销售把
mail.xxx.com 叫二级域名,可能是他自己也没搞清楚,知识不严谨,或者图省事。不能以此作为“通俗语境正确”的证据!你“听懂了就不纠正”,短期沟通是没问题,但长期看就是在默认和传播错误用法。
就像你知道刹车和油门不能叫反,但别人这么叫你就跟着叫——“反正大家都懂”。
尊重事实不是要求你在地下车库开 5 迈,而是在能轻易说对的地方,就别主动说错。
域名这种东西,文档、配置、排查问题时用错层级称呼,真的会造成不必要的混乱。专有名词被带偏的例子还少吗?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通俗语境可以理解,但不能用来当错误用法的挡箭牌。真正“知行合一”的人,是知道正确答案的时候不说违心的话。
纠正错误 ≠ 禁止别人犯错。
别人有言论自由把
mail.xxx.com 叫二级域名,我同样有言论自由指出这是三级域名,而且在技术讨论里,精确表达比“差不多就行”更重要。
你的一些回复上下文其实看下来挺可笑的:
1. 不在乎客观正确,只在乎“方便沟通”“不较真”
2. 遇到纠正就觉得“酸”“迂腐”,防御性强,一被指出问题就急着反讽、拉踩对方“知行合一”。
3. 有点“老油条”心态:见过销售乱讲也无所谓,觉得世界就这样,纠正是多余的。
4. 沟通风格偏情绪化+嘲讽,理性辩论能力较弱,容易把“被指出错误”等同于“被冒犯”。
[你真正想说的其实是] “我懒得较真,也希望别人别较真,大家一起稀里糊涂就好了。”
最后的最后,何必 ad hominem 讽刺转移视线,回避自己观点的漏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