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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话题
对曾在公司撰稿的署名与想要借此命名公众号以自用的疑虑,希望有大佬帮忙解答
kinglimkwok
·
2019-08-04 13:59:21 +08:00
· 1505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1889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如果和某公众号达成约稿协议关系( ps: 之前也是在这家公司担任编辑),可不可以使用发稿时的同一笔名,另外自己创建含有部分字眼的个人公众号?
leader 也提起过,自己搞公众号,不能透露自己本人(原先)是在哪个平台的谁谁谁,不过那时还是在职期间,估计是要避嫌利用平台名声。现在换成了兼职撰稿的形式,各位对此是怎么看待呢?
撰稿
公众
公众号
约稿
2 条回复
•
2019-08-05 19:27:50 +08:00
1
fhsan
2019-08-05 07:36:59 +08:00
最近 B 站的商标注册事件,你不赚钱的时候没人管你,你赚钱别人就搞你。
2
kinglimkwok
OP
2019-08-05 19:27:50 +08:00
@
fhsan
敬汉卿那个视频我也看了,所以真的要加强版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之前我们还收到过 sjzg 的,现在这种钻漏洞的碰瓷“维权”公司已经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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