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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EX  ›  WillfordSimon  ›  全部回复第 2 页 / 共 6 页
回复总数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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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busier #42

我再补充一点:这和对方是程序员还是技术工作人员无关,这是你的沟通模式是否良好的问题。但凡聪明人都喜欢为对方着想的人,尤其是对时间精力很敏感的高智商群体。这一点在任何行业都适用,所以做事情之前,多从对方角度出发想一想。

参考阅读:
《提问的智慧( How To Ask Questions The Smart Way )》,https://github.com/ryanhanwu/How-To-Ask-Questions-The-Smart-Way/blob/master/README-zh_CN.md

PS:上述指南适合于一切提问场合。
@stabc #28 看来把妹讲座需求很大。
大家都对同步和异步模式说得很清楚了,我来提两点:

1. 可以看出你和大神差距不小,如果你想让人教你,可能更接近于带徒弟的模式,这是很耗费精力的。更何况这种私聊模式不能给社区交流带来什么价值(一般意义上)。

我建议以后你有问题得不到解决先贴到这里或者其他专业前端论坛来,看你描述问题和过程的样子还算不错,相信你也可以把一个问题描述好。这里会有很多热心人为你解答不同阶段的问题。

2. 你是需求方,大神是资源方。所以就算对方没礼貌,你也得忍着。虽然对方这么做不太地道。虽然这次事件对你来说影响和损失不大,但要记住以后在弱势地位时别这么干,不然鸡飞蛋打。
2017-05-03 11:57:54 +08:00
回复了 WillfordSimo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你们对设计师的看法是怎样的?
@intellectual #17 :)
2017-05-02 18:58:02 +08:00
回复了 jamfer 创建的主题 生活 楼上夜猫子天天晚上弄噪音,搞得没法睡觉,求推荐解决方案
楼主,我已经贴过法律原文提醒您了,您还要用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来对付楼上的刁民吗?我就把话说白了,法律就是对付刁民的,有法不用,非要用非法手段,我看您是想被楼上反将一军哦。

既然不愿换房子,又有养小孩的需求,报个警取个证捅到法院去有多大代价?说不定对面看到 110 和法院传票就老实了呢?非要用风险大的方案?

再补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第五章 民事权利
- 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楼主您执意用非法手段我也拦不住。
2017-05-02 17:04:43 +08:00
回复了 WillfordSimo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你们对设计师的看法是怎样的?
@DT27 #15 哈哈哈哈,好的,谢谢。
2017-05-02 16:58:06 +08:00
回复了 WillfordSimo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你们对设计师的看法是怎样的?
@qiuai #12 单指视觉和界面这一块。谢谢你的回复。
2017-05-02 16:57:30 +08:00
回复了 WillfordSimo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你们对设计师的看法是怎样的?
@whileFalse #6 谢谢。

@KNOX #8 谢谢。

@DT27 #9 能展开说点吗?为什么会让你有这样的感觉?

@intellectual #10 您觉得您问得好,您可以教我。光批评解决不了问题。
2017-05-02 12:54:25 +08:00
回复了 WillfordSimo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你们对设计师的看法是怎样的?
@KNOX #6 好的,谢谢。能简单说说你理解的设计是什么样的么?
2017-05-02 11:23:26 +08:00
回复了 WillfordSimo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你们对设计师的看法是怎样的?
@whileFalse #3 谢谢。那能不能说说为什么你对程序员的工作有普通的感觉呢?是因为枯燥?机械?还是其他的原因?
2017-05-02 09:56:44 +08:00
回复了 jamfer 创建的主题 生活 楼上夜猫子天天晚上弄噪音,搞得没法睡觉,求推荐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 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就看你们愿意付出多大代价去解决这个问题了。
2017-05-01 15:36:40 +08:00
回复了 WillfordSimon 创建的主题 V2EX [ 讨论 ] 增加一个功能:最受欢迎的回复
@hzwei 实际上我的初衷就是第二个想法,第一个想法只是顺带展开看看能不能扩展价值,现在看来并不能哈哈……

有关第二段的疑问,回答是,是的。虽然我个人也从其他地方获取灵感,不过感觉 V2EX 这边非技术性话题还是偏少了(似乎扯远了?)。
2017-05-01 13:06:00 +08:00
回复了 WillfordSimon 创建的主题 V2EX [ 讨论 ] 增加一个功能:最受欢迎的回复
@sciooga #7 也是,思路死胡同了。
2017-05-01 11:17:35 +08:00
回复了 WillfordSimon 创建的主题 V2EX [ 讨论 ] 增加一个功能:最受欢迎的回复
@sciooga #3 思考了一下,感觉还是要放在主题里,因为脱离主题的回复排行榜似乎意义不大。个人主页的统计也有其价值。考虑一下把它和 V2EX Plus 结合起来吗?
2017-05-01 11:05:28 +08:00
回复了 WillfordSimon 创建的主题 V2EX [ 讨论 ] 增加一个功能:最受欢迎的回复
@sciooga 非常感谢,问题解决。
2017-05-01 09:09:42 +08:00
回复了 meetocea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有想学习逻辑学并运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吗?
@meetocean

大众化本身就要损失一些精确性,完全的精确是不可能的。而比喻 /类比是一种非常广泛和常见的学习法(很抱歉在这里我举不出例子,但我想你应该能自己想到一些)。这对于让大众入门足够了,至于精确性,可以让他们入门之后按照自己的兴趣自行探索。

注意:为了不把人带歪,一定要附上原文地址、参考阅读等。这对于有兴趣刨根问底的人来说非常重要。

至于“逻辑水平高的人”来抬扛,不用管它们。你可以用这句话反驳:有本事你来做一个。

本身光批评不做事就是一种很可恶的行为,不用理会,放心去做,我支持你。
2017-05-01 07:08:35 +08:00
回复了 meetocea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有想学习逻辑学并运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吗?
@meetocean 这就是我想让你想到的,同时这也是大部分营销的起始点:你不能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去解决问题。
2017-04-30 23:27:38 +08:00
回复了 lavande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非程序员在公司写的代码可以开源发布吗?
你是否使用公司电脑书写代码?

你是否用到了除公司电脑外的其他公司资源?

合同中对上班时间内的工作外内容如何界定?

当然了,作品写得好,不让公司吃亏,一般没人搞你。
2017-04-30 11:35:52 +08:00
回复了 wangdu2012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你们会关注你们前女友么?
首先要知道你和你前女友是因为什么原因分手的,分手原因不同,关注原因不同。

起码我对于劈腿者一向无好感,过得不好心里暗爽。如果是因为我的过错导致分手,过得不好当然会心里有愧,帮的起就帮,帮不起就不要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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