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 /t/893155 之后想到这个问题(众所周知原题的判罚标准在机动车对机动车的情况下是完全没问题的)
按规则来讲
- 电瓶车=电动自行车
- 电瓶车要走非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可以借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 电瓶车本质上是自行车,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人下车推着走(这个不纠结,重点是要过斑马线)
假设 原主题的 T 字形路口有斑马线的情况下,发生这种事故,电瓶车是否属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我目前的观点是自行车(行人),过 T 形路口是属于从马路的一侧到另一侧去,须走人行道,即使是借道行驶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因为没走人行道导致的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