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一线城市互联网创业公司,开发人员规模十个左右包含设计、移动端、web 端和后台,在做自家产品。
事件:公司决定搬迁到其他城市,一个月之前各部门主管找过下面员工了解过是否过去,也就是大家默认都知道的事情了,之后,搬离的前一周也就是这周二,领导之一给所有人开会正式说明搬迁日期,询问每个人是否可以过去,最后有一小部分同事同意过去,完了说一堆官话大家好聚好散之类的,唯独没提 n+1 的事情。
晚上就问领导补偿的事情,并没有补偿的意思,最后决定第二天面谈(其实是去搬救兵商量对策)。
第二天来了另一位领导,开会换了另一种说法,明确表示公司不会搬迁,只是转型做外包了,不想跟随公司搬迁的可以继续留下,但是薪资结构调整为原来的百分之五十外加项目(莫须有的项目)提成,且要签订新合同且不能在合同期间离职,总之就是个屎盆子。
问题:所以公司目前的意思是想通过恶心人的方式让员工主动离职,拒绝赔偿。而且公司明确表明不怕仲裁,反正公司没有搬走,可以耗下去。
想请教下大家这种情况怎么办,仲裁的话会有好的结果吗?如果要仲裁是否需要先办理离职才可以仲裁?如果需要的话,下周一办理离职的话只能填写个人原因了,这样就直接没戏了?(注:公司是人员过去转到另一个公司,但当前城市留下一小部分人在现有公司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