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 外包信息请发到 /go/outsourcing 节点。
• 不要把相同的信息发到不同的节点
dianrongwang
V2EX  ›  酷工作

[上海][点融网] 一群在电脑屏幕后面的人在召唤小伙伴

  •  
  •   dianrongwang · 2015-02-04 00:22:24 +08:00 · 3120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3584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来自于我的小伙伴们,致我们将来的小伙伴们:

    我们是一群电脑屏幕后面的人。

    我们是一群工程师,UX/UI设计师,产品经理。

    我们关注技术创新,日夜徜徉在代码的海洋,希望给你创造一个更安全稳定的平台环境。

    我们重视用户体验,时刻追求功能与视觉的升级,力图为你提供一个更方便愉悦的操作界面。

    我们见到你的机会不多,但我们一直关注你的声音。

    你不常看到我们的痕迹,但请了解我们一直在努力。

    ********************************

    前端、后端、服务器端、数据库、测试、移动端,各类开发工程师热招中。
    视觉/交互设计师、项目经理也请看过来。
    如果愿意与我们一起努力,分享各种喜悦,那么请狠戳[email protected]
    4 条回复    2015-02-04 15:39:53 +08:00
    1stlulu
        1
    1stlulu  
       2015-02-04 01:29:32 +08:00   ❤️ 1
    先解释一下你们logo抄袭ubuntu?
    dianrongwang
        2
    dianrongwang  
    OP
       2015-02-04 11:35:41 +08:00
    @1stlulu 关于商标图形的抄袭定义见下文。
    logo可翻译为商标,但其中可分为多种类型,比较宽泛的分类方法就是注册与未注册,在我国商标法中仅仅只是对于注册商标进行保护,所以说如果未注册的商标通常情况下是不受到商标法保护的,但是如果这种logo是一种驰名商标,也就是在一定地域只能比较有名,只要对商标进行了驰名商标认定,那同样在商标法中也会对其进行一定的保护。
    可能问题中所谓的抄袭是指一种对于商标专用权利的侵犯,在我国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就是谁先在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谁就先获得商标的专用权。抄袭的认定一般要从商标的图形、颜色、读音等各方面进行评估认定,一般情况下是利用相关公众对于相似商标的认识进行评估,而商标局认定是否相似就是运用一定的方法(比如说隔离认定)。
    chafel
        3
    chafel  
       2015-02-04 15:11:14 +08:00 via iPhone
    不说下要求吗?
    dianrongwang
        4
    dianrongwang  
    OP
       2015-02-04 15:39:53 +08:00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实用小工具   ·   3118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679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23ms · UTC 14:08 · PVG 22:08 · LAX 06:08 · JFK 09:08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